“我们对中国经济发展充满信心”******
“中国优化调整防疫措施非常及时,展现出强大的治理能力。”日前,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面向在华外国工商界代表举办中国防疫政策专题吹风会上,刚果(金)中国工商会主席马贝雷表示,中国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研判,对防疫政策进行科学调整,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
当前,中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强调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题吹风会上,与会外国工商界代表表示,中国因时因势优化调整防控措施,让他们对中国的发展前景更加充满信心,愿与中国加强经贸投资等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共同发展。
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移民管理优化政策措施正式实施,全国各陆路口岸(通道)逐步恢复客运通关。与会外方人士表示,相关措施为中外人员安全健康有序往来创造了更好条件,也为全球经济发展带来更多利好。
“马来西亚企业家对加强同中国合作抱有很大热情,得知中国出入境政策调整后,不少人向我表达了来华进行商务交流的意愿,从马来西亚飞往中国的机票已经很抢手。”中国马来西亚商会会长罗维坚表示,直航航班架次不断增加,为企业往来带来更多便利,不仅有助于拓展马中两国贸易规模,还将助力马来西亚旅游业发展,“马来西亚期待中国游客的到来”。
来自韩国的金峻范目前在北京中关村开设公司,从事国际人才交流工作。“中国出入境政策调整将带动更多投资项目落地。”他期待,未来中国有关机构与各国地方政府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推动世界经济复苏。
来自南非的普盛华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业务包括进口中国机械设备。公司执行总监雅克·德·沃斯表示,目前,与公司合作的中国企业已基本恢复生产运营。随着中国各陆路口岸恢复通行,人员通关更加顺畅,公司的外贸出口情况将进一步改善,“我们对中国经济发展充满信心”。
中国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与会嘉宾表现出持续深化对华经贸合作的强烈意愿,认为随着市场需求逐步回升和政策效应叠加,中国经济社会活力将不断释放,与各国共享发展机遇。
“中小企业合作是欧洲同中国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法国工商会副主席皮埃尔·米罗什尼科夫表示,中国优化调整防控政策为中小企业交流带来更多便利,将进一步提振企业信心,也为世界经济发展带来更多稳定性。
罗维坚表示,过去一年,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框架下,马来西亚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对华出口稳步增长,马中双边贸易更加密切。“商会的会员企业都希望更好地融入RCEP,进一步推动企业在华布局和投资。”
“不仅仅是刚果(金),很多非洲国家都期待加强对华合作。”马贝雷表示,随着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稳步推进,非洲发展将迎来更大机遇。“刚果(金)拥有丰富的矿业资源,希望更多中国企业同我们加强合作。我们也希望能有更多机会了解中国在乡村振兴领域的宝贵经验,助力非洲国家减贫事业发展。”
“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困境下,中国克服重重困难,实现经济平稳运行。我们充分感受到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韧性和潜力,期待同中国企业开展更广领域、更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以色列商会会长悠福说。(人民日报 记者 李欣怡)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